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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全市公布12项重要防控措施

2020-02-06

关于 “众志成城 共抗疫情”

十二项防控措施的通告

 

       目前,我市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彻底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全市公布以下十二项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立即行动,全面参与。出门戴口罩,时时勤洗手,做到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杂物;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的疫情防控规定。


二、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倡导每户由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三、对全市村庄、小区、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出示有效证件,并做好信息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严控,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并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及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庄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任何社区、村庄不得自行随意封闭、阻断交通,禁止人员进出。


五、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的,必须自返青之日起居家隔离14天,原则上不得外出;凡与疑似或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都要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按要求主动报告,故意隐瞒事实,或拒不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隔离的,将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措施并追究责任。


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通风消毒,进入人员一律要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快递、投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七、“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须提前报社区、村庄备案。对召集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八、市民在所有公共区域要自觉戴口罩。日常防护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即可,N95口罩首先保证一线医务人员使用。用过的废弃口罩不要随意丢弃,将其扯烂或剪碎后,用塑料袋、保鲜袋密封后,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在垃圾桶内。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如实向社区、村庄报告承租人的有关信息,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十、各企业要严格做好上岗人员的健康排查,做好防护人员、物资的配备和厂区消毒,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就餐卫生管理,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十一、全体学生和家长要一起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家庭健康教育。在没有收到开学通知前,家长要监督孩子不参加一切聚集性活动,若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诊,并及时告知学校。


十二、全市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动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