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安防行业
2011-2012年度诚信企业评价活动的通知
鲁安协[2012 ]18号
省安防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加强我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经研究,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决定开展 “山东省安防行业2011-2012年度诚信企业”评价活动。诚信是企业竞争力,是内炼企业素质,外强企业形象的基石。开展诚信企业评价活动,将对我省安防行业树立“诚实守信”的行业风尚,增强职业道德,规范从业行为,诚实经营,建立我省信用安防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为本协会会员单位的安防工程企业、安防产品研发生产企业、安防产品营销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
二.评定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评价。
三.评价指标及企业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 诚信企业评价申请表(见附件1);
2.诚信企业评价细则表(见附件2)。
四.资料填报要求
1.申报企业要诚实守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字迹端正清楚,保证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可查。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不超过800字,报表数据可保留1位小数。
全部资料一式二份。
五.评价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2.申报材料由各地科技处、技防办初审、推荐后报协会秘书处;省直有关单位可直接报协会秘书处;
3.组织专家小组评分;
4.协会秘书处审核;
5.评价结果报协会领导终审;
6.报省公安厅主管部门备案;
7.公示诚信企业名单;
8.向社会公布无异议的诚信企业名单并授奖牌、证书。
六.时间安排
1、提交资料:2013年 4月底前;
2、评审:2013年 5月;
3、公示:2013年 6月;
4、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