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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头“老赖”自导官司躲避债务涉嫌犯罪

2007-10-17

发布:2007/10/17  阅读:260

    “帮帮忙,到法院告我去吧”

     浙江一滑头“老赖”导演虚假官司躲避债务,请托者受托者均涉嫌犯罪

     为逃避别人追债,找朋友把自己告上法庭,并由朋友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一来,任凭追债人怎么向法院申请执行,一时半会也不会轻松拿到欠款。10月8日,金某在浙江省绍兴县检察院查清一起“假官司”真相后,终于拿到“老赖”归还的36万元欠款。 

    令金某头痛的债务纠纷发生在2004年。金某与钱某洽谈了一笔钢材生意,生意成交时,钱某只向金某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却迟迟未付。多次催促无效后,金某向绍兴市越城区法院起诉,要求钱某支付剩余货款40万元。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钱某在2006年2月支付20万元,余款在同年4月30日前一次付清。不料钱某再次“耍赖”,还了几万元后,剩余债款又拖着不还。金某无奈之下向越城区法院申请执行。然而,当法院准备查封钱某的一处房产时,却发现钱某的房产已被绍兴县法院财产保全。 

    原来,就在金某起诉钱某还款不久,孙某也向绍兴县法院起诉要求钱某归还砖款40余万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这使金某感到十分蹊跷,因为金某认识孙某,知道孙某是普通施工员,从没见他做过建材生意,钱某和孙某之间怎么会一下子冒出“40余万元砖款”的生意往来呢?疑问归疑问,面对法院依据钱某“亲笔欠条”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金某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 

    2006年底,金某第一次听到“假官司”之说,并得知绍兴县检察院成功查处几起民事虚假诉讼案后,怀疑钱某和孙某之间的欠款官司也可能是一场“假官司”,于是向绍兴县检察院申诉举报。 

    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孙某供述了与钱某之间并无债权债务关系的实情,而之所以打官司是因为钱某请他帮忙,还给他写下一张“砖款欠条”,企图逃避对金某债务的偿还。检察机关同时查清该案的来龙去脉:钱某和儿子共同指使孙某打“假官司”。就是这样一出闹剧,导致这三人触犯了刑法,钱某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其子和孙某因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目前均被移送绍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绍兴县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该院自2006年以来已查清三起类似虚假诉讼案件,“老赖”们躲债的方式不再是一跑了之,而是学会用法律手段“逃避”债务,十分狡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