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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安防行业规范及行业道德准则

2023-04-22

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安防行业规范

及行业道德准则

为规范青岛市安防行业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坚守职业操守,维护行业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利益,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青岛、智慧城市建设,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结合行业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 55029-2022)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制定本行业规范及行业道德准则,适用于协会全体会员单位、从业人员及自愿遵守本准则的青岛市安防行业相关从业者。

第一部分 青岛市安防行业规范

本规范是青岛市安防行业从业者开展生产经营、技术服务、行业交往等活动的基本遵循,涵盖资质、业务、人员、安全、合规五大核心领域,全体从业者需严格恪守、严格执行。

一、资质规范

1.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相关资质认证及许可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杜绝无资质、超资质、挂靠资质开展安防相关业务。

2.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文件,不使用虚假资质参与招投标、承接项目,确保资质合规性与有效性。

3.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协会的监督管理、资质核查工作,及时报备资质变更、续期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行业监管。

二、业务规范

1.安防工程类:严格遵循《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 55029-2022)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工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全流程,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执行,加强施工质量管控,杜绝偷工减料、违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立完善的工程售后服务体系,明确售后责任,及时响应客户售后需求,妥善处理工程质量投诉。

2.安防产品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销售的安防产品需符合《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6796-2022)、《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GB 10408-2025)等相关标准,通过必要的检测认证,杜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过期产品;不夸大产品功能、不虚假宣传,主动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适用范围及注意事项,规范产品销售、安装、调试、售后全流程服务。

3.技术服务类:从事安防技术咨询、培训、检测、运维等服务的,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遵循行业技术规范,提供客观、公正、专业的服务;严格执行《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平台软件测试规范》(GA/T 2018-2023)等行业标准,规范技术服务流程,妥善留存服务记录,确保服务质量可追溯。

4.新兴领域类:在低空安全、数据安全、智慧安防等新兴领域开展业务的,需遵循相关政策要求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2017)等标准,规范技术应用,防范技术风险,推动新兴领域有序发展。

三、人员规范

1.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培训、考核、退出机制,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从业能力,关键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严禁聘用有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及不符合从业条件的人员。

2.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安全管理、保密知识及职业道德培训,及时学习最新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技术成果,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适应行业数智化转型需求。

3.规范从业人员从业行为,严禁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客户信息、项目信息、行业敏感信息及企业商业秘密,严禁违规操作、徇私舞弊、谋取私利。

四、安全规范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施工、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流程,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严格遵守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客户信息、项目信息、行业敏感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流程,杜绝信息泄露、出售、非法使用等行为,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3.加强安防产品、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产品、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定期开展维护、检测,及时排查设备安全隐患,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防范安全风险。

五、合规规范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相关政策及行业规范,依法纳税,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偷税、漏税、逃税,不开具虚假发票,规范收费行为,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强制收费、不乱收费,做到收费公开透明。

2.坚持公平竞争,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恶意串标、围标,不低于成本价承揽业务,不诋毁、诽谤同行,不窃取同行技术成果、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源,不组织、参与垄断协议,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3.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及协会开展的行业调研、标准制定、评优评先、合规检查等工作,主动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和行业规范,及时报备重大事项,推动行业合规有序发展。

第二部分 青岛市安防行业道德准则

本准则是青岛市安防行业从业者的职业行为道德规范,倡导从业者坚守职业操守、践行行业使命,树立“诚信、专业、责任、担当”的行业形象,共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忠诚尽责,坚守使命

1.坚守社会公共安全底线,忠诚履行安防行业职责,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把公共安全放在首位,践行“守护平安、服务社会”的行业使命。

2.积极参与平安青岛、智慧城市建设,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安防宣传、应急处置、公益服务等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彰显行业社会责任。

3.忠于企业、忠于职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敷衍了事、不玩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安防产品、工程、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诚信友善,廉洁自律

1.坚守诚信原则,诚实守信经营,不弄虚作假、不欺瞒客户,不提供虚假资质、虚假业绩、虚假检测报告,不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自觉维护行业诚信形象。

2.坚守廉洁底线,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客户回扣、贿赂,不与不法分子勾结从事违规违法活动,做到廉洁从业、清白做事,杜绝各类失德行为。

3.尊重客户、尊重同行、尊重从业人员,友善沟通、诚信合作,主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不损害同行利益,营造和谐、友善的行业氛围。

三、专业精进,精益求精

1.秉持专业精神,主动学习安防新技术、新规范、新标准,重点掌握《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 55029-2022)等最新国家标准,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适应行业数智化转型需求。

2.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业务,不敷衍了事、不偷工减料,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做好产品研发、工程施工、技术服务等各项工作,追求高质量、高品质。

3.积极开展行业交流与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享技术、资源和经验,共同提升行业整体专业水平和竞争力。

四、公平竞争,团结协作

1.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和恶性竞争行为,不诋毁、排挤同行,不搞恶意串标、围标,不窃取同行核心利益。

2.积极开展行业交流与合作,团结同行、互帮互助,共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行业挑战,推动行业协同发展、共赢发展,营造良性行业生态。

3.主动参与行业自律,自觉遵守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积极配合协会开展工作,共同维护行业秩序和行业声誉。

五、遵纪守法,坚守底线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相关政策及行业规范,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

2.主动接受政府监管、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纠正自身违规行为,不隐瞒、不逃避责任,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3.积极参与行业诚信建设,主动践行诚信承诺,参与行业信用评价,杜绝失信行为,共同构建行业诚信体系。

第三部分 附则

1.本行业规范及行业道德准则由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2.本准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青岛本地政策调整和行业发展情况,可由协会秘书处提出修改建议,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修订。

3.全体协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及自愿遵守本准则的从业者,应自觉遵守本准则,对违反本准则的行为,协会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暂停会员资格直至除名等惩戒;涉嫌违法违规的,协助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4.本行业规范及道德准则自第四届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