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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16-04-18

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规范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健全月度考核、季度复盘、年度总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与薪酬、评优、岗位调整挂钩机制,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章程》及本协会《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安防行业协会服务、党建、评估、公益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协会全体全职专职人员,包含秘书长、财务专员、业务专员、行政档案、宣传内勤;兼职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外部讲师、临时劳务人员不纳入本考核体系,仅开展专项工作评价。

3.绩效考核遵循五项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优先原则:将党建履职、第一议题落实、前置审议配合情况作为首要考核指标;

2)客观量化原则:所有考核指标设置可量化标准,以工作台账、活动资料、考勤记录、会员反馈为评分依据,杜绝主观打分;

3)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考核结果正向兑现绩效奖励,对履职不足落实扣减、整改要求;

4)岗位差异化原则:按管理岗、业务岗、综合岗设置分层考核指标,贴合岗位职责;

5)全程留痕监督原则:全套考核表、复盘记录、整改材料归档备查,接受监事会年度核查、党支部过程监督。

4.本制度经第四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制度修订、考核指标调整须履行同等审议流程。

第二章 考核组织与周期

1.考核工作组织架构:

1)考核领导小组:理事长任组长,监事长列席监督,秘书长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年度考核方案、审定最终考核结果;

2)考核执行小组:秘书长牵头,财务、业务负责人组成,负责月度打分、季度复盘、年度汇总、绩效面谈;

3)监督主体:监事会全程抽查考核流程、评分台账,党支部监督党建指标打分公允性。

2.考核周期设置:

1)月度绩效考核:每月26日启动,当月28日前完成打分核算,作为月度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2)季度绩效复盘:每季度末开展,梳理季度短板、制定下季度改进措施;

3)年度综合考核:每年12月开展,汇总全年月度、季度得分,作为年度绩效奖金、评优、岗位调整核心依据;

3.试用期考核:新入职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开展专项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不予录用。

第三章 分层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按岗位划分指标权重,附加加减分项。

(一)通用基础指标(全岗位通用,占40分)

1.党建工作履职(12分):按时参加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完整整理党建台账,配合支部前置审议材料筹备,缺一次扣3分,台账缺失每项扣 2 分。

2.考勤纪律(10分):参照《考勤管理制度》,月度无迟到早退、无旷工得满分;轻度迟到累计3次以上每次扣1分,旷工1天扣5分。

3.制度执行(10 分):严格落实财务、档案、会务、宣传制度,出现流程疏漏每项扣2分,造成迎检风险扣5分。

4.工作作风与保密(8分):无会员投诉、无内部推诿、无资料泄密,出现负面反馈一次扣3分。

(二)岗位专项指标(60分)

1.秘书长(管理岗)

1)理事会、党支部会议统筹20分;(2)年度计划落地督办20 分;(3)政企对接、会员诉求协调20分。

2.业务专员(行业服务岗)

1)企业走访、行业活动组织25分;(2)新会员发展、会员维护20分;(3)智慧安防产业服务15分。

3.财务专员(财务岗)

1)月度账务、薪酬核算25分;(2)财务档案、票据归档20分;(3)预算执行、监事会配合核查15分。

4.行政/宣传/档案(综合岗)

1)会议筹备、档案标准化25分;

2)公众号宣传、材料撰写20分;

3)等级评估资料归集15分。

(三)加减分项(不计入基础100分,单独核算)

1.加分项:

1)组织行业大型活动、获得主管部门表彰,单次加3-5分;

2)补齐评估重大短板、化解行业舆情风险,单次加4分;

3)创新党建+安防公益服务模式,加3分。

2.扣分项:

1)遗漏理事会、支部交办重点工作,单次扣5分;

2)档案、财务资料缺失造成迎检隐患,单次扣6分;

3)服务会员产生有效投诉,单次扣8分;

4)未按时完成整改台账要求,每项扣4分。

(四)考核等级划分

1.优秀:90分及以上;

2.合格:70-89分;

3.基本合格:60-69分;

4.不合格:60分以下。

第四章 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实施流程

(一)月度考核流程

1.每月25日,工作人员提交月度工作小结、佐证材料(活动照片、走访记录、台账目录);

2.26-27日,执行小组对照指标逐项打分,填写《月度绩效考核评分表》;

3.28日,秘书长审核月度得分,本人签字确认,有异议可2日内提交复核申请;

4.月度评分表转交财务部,用于核算当月岗位绩效工资。

(二)季度复盘流程

1.每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汇总3个月月度平均分;

2.组织绩效面谈,通报季度短板,形成《季度绩效改进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完成时限;

3.下季度首月跟踪整改完成情况,整改不到位扣减下季度绩效分值。

(三)年度综合考核流程

1.1220日前,个人提交全年述职报告、全年工作成果汇总;

2.考核领导小组结合月度平均分、季度整改成效、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打分;

3.召开年度绩效面谈,通报全年综合等级,沟通次年岗位工作目标;

4.年度考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归档,作为年度奖金、评优依据。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1.与月度绩效工资挂钩:

1)月度优秀:全额发放月度绩效,额外发放月度绩效10%奖励;

2)月度合格:全额发放月度绩效;

3)月度基本合格:发放月度绩效70%

4)月度不合格:发放月度绩效40%,限期1周提交书面整改计划。

2.与年度绩效奖金挂钩:

1)年度优秀:全额发放年度奖励,优先推荐行业、社会组织评优;

2)年度合格:全额发放基础年度奖励;

3)年度基本合格:发放年度奖励60%,安排专项业务培训;

4)年度不合格:不予发放年度奖励,调整岗位或启动聘用协商流程。

3.与岗位、晋升挂钩:

1)连续2个季度优秀,次年优先调整薪酬档次、承担核心专项工作;

2)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年度综合不合格,进行岗位调整;无法适配新岗位的,按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4.与年度评优挂钩:年度考核优秀为获评协会先进工作者硬性条件;年度不合格人员取消当年全部评优资格。

第六章 考核复核、监督与档案管理

1.考核复核机制:工作人员对月度、季度、年度打分存在异议,可在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领导小组3日内重新核查佐证材料并出具复核结论,复核结论为最终结果。

2.多层监督机制:

1)党支部监督党建指标打分,杜绝党建分值随意上浮;

2)监事会每年两次监事会抽查全年考核台账、绩效发放匹配情况;

3)全体专职人员可查阅本人考核原始佐证材料。

3.考核档案管理:《月度评分表》《季度改进清单》《年度述职报告》《年度综合考核表》分类立卷,电子+纸质双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3年,满足民政年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核查要求。

第七章 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协会配套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2.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财务部共同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第四届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有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