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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内部管理规定

2006-10-19

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内部管理规定

 

为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管理体系,确保协会正常开展工作,对秘书处和工作人员规定如下:

一、秘书处职责

1.严格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2.每年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3.开展社会公共安全技术方面的业务研究和学术活动,组织有关单位搞好技术协作攻关;

4.开展本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分析、汇总行业信息,按政府授权发布统计资料;

5.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委托下帮助有关部门制定本行业技术标准,推进标准化工作,帮助主管部门组织产品评比,配合开展质量认证工作,参与产品定型;

6.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和组织交流国内外技术、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总结推广先进技术和经营经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组织国内外与本行业有关的先进产品和先进技术展览会,编制综合样本等技术宣传资料;

7.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和技防行管队伍培训专业人员,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和技防行管水平;

8.积极发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相关组织的联系,组织与国内外同行业的技术合作。开展经济学术和信息交流,向主管部门提出产品、技术与劳务出口,利用外资、技术和人才引进、生产替代进口产品等方面的建设,促进全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行业的发展;

9.推动横向联合,协调企业之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和竞争中的相互关系,维护会员单位合法利益;

10.编辑出版会刊、快讯及社会公共安全技术信息资料;

11.加强财务管理,合法收取会费和其他收入,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保证会费和其他收入的合法开支;

12.筹备组织负责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工作人员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法令,严格履行行业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办事规则,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主动为会员单位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4.按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5.常务理事单位的法人或主要领导,必须参加行协组织的会议或活动,若无故三次不参加,予以开除领导机构;

6.协会档案资料,会员单位的申请材料及资源信息,设有专人保管,分类登记、编目、排序做到账目相符;

7.协会的会刊、杂志、建立合理有效借阅制度;

8.协会所需要的办公设施设专人保管;

9.设专人负责协会印章的保管和签印的管理;

10.设专人负责协会网站的正常运转;

11.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12.本协会经费保证用于本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